关于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二、选派专业或研究领域
1、西方当代前沿艺术理论研究、艺术史研究、中西艺术比较研究、西方电影史、西方近现代美术研究、中西美术比较
2、艺术设计、艺术管理、建筑艺术史及非物质文化遗产
3、广播电视编导、动漫编创及新媒体
三、资助内容
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鉴于艺术类专业的特殊性,对赴国外一流院校,师从一流导师,且未申请到对方学费资助的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研究生或本科插班生提供不超过每学年4万美元的学费资助。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时应为所在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校学生的各科成绩应在优良以上。
4、身心健康;
5、申请时应提交国外相关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选派范围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人员。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访问学者
应为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具有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参赛经历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
申请时外语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详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并提交国外相关机构出具的邀请信(含意向性)或入学通知书。
2、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应为申请当年。
3、硕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应为申请当年。
五、申请方法
2019年3月20日---29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材料及影像资料(一式贰份)。申请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的按“非学生类”准备;申请攻读学位研究生及本科生的按照“学生类”准备。4月1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六、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手续。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七、提交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见附件二/三)
(2)提交本人作品VCD或资料册(至少20幅),其中包括素描、色彩等方面,并注明尺寸和使用材料;并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资料属实确认函,并在封面标注申请人姓名及单位。
(3)《初选名单一览表》(网上打印)
(4)访问学者类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参加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的证明。
(4)申请学费资助者须另提交学校校内评审意见、两位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校内外各一份)、国外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及相关续费清单,学费超过4万者须提交具体说明。
联系电话:65920818 联系人:刘维
附件一:《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附件二: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附件三: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
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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